淮滨县刘营学生渡口渡船及其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淮滨县刘营学生渡口渡船及其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淮滨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淮滨县刘营学生渡口渡船及其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淮滨县刘营学生渡口渡船及其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淮财公开招标【2016】28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金额及资金来源: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35万元,100%财政资金。
2.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刘营学生渡口13米20客位渡船一艘及其配套设施,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全部供货到位。
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为制造商,具有钢质一般船舶三级Ⅲ类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相应资质证书;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查询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必须为报名时间内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于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船舶生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在报名时出具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受及开标有关信息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及《淮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淮滨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6-779729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1783979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