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机关2016年货物类产品协议供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直机关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有关规定,就中直机关2016年货物类产品协议供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AZB1607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 项目概述
1、招标内容:用于中直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和采购中心许可的共享本次招标结果的其他单位办公使用的货物类产品。包括以下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2、本次招标分四十一包,投标人可针对全部包进行投标,也可针对其中部分包进行投标:
包号 | 名称 | 备注 |
第一包 | 台式计算机 | |
第二包 | 便携式计算机 | |
第三包 | 操作系统 | |
第四包 | 数据库管理系统 | |
第五包 | 中间件 | |
第六包 | 办公套件 | |
第七包 | 信息安全软件 | |
第八包 | 通用应用软件 | 包括:档案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等行业专用软件 |
第九包 | ||
第十包 | 网络交换机 | |
第十一包 | 网络路由器 | |
第十二包 | 磁盘阵列 | |
第十三包 | 网络存储设备 | |
第十四包 | 防火墙 | |
第十五包 | 入侵检测设备 | |
第十六包 | 安全审计设备 | |
第十七包 | 其他网络安全产品 | 包括: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网站恢复产品等网络安全产品 |
第十八包 | ||
第十九包 | 多功能一体机 | |
第二十包 | 喷墨打印机 | |
第二十一包 | 激光打印机 | |
第二十二包 | 针式打印机 | |
第二十三包 | 热式打印机 | |
第二十四包 | 传真机 | |
第二十五包 | 扫描仪 | |
第二十六包 | 投影仪 | |
第二十七包 | 复印纸 | |
第二十八包 | 打印用通用耗材 | |
第二十九包 | 视频会议多点控制器(MCU) | |
第三十包 | 视频会议终端 | |
第三十一包 | 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平台 | |
第三十二包 | 网络录播设备 | |
第三十三包 | 视频会议中控系统 | |
第三十四包 | 会议室音频设备 | |
第三十五包 | 信号处理设备 | |
第三十六包 | 会议室视频显示设备 | |
第三十七包 | 图像采集系统 | |
第三十八包 | 空调机 | 不含中央空调 |
第三十九包 | 电视机 | |
第四十包 | 速印机 | |
第四十一包 | 数码印刷机 |
3、本项目各包商品库产品,必须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供货范围:中直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以及采购中心许可的共享本次招标结果的其他单位。
5、供货时间及地点:时间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地点以北京市为主,兼顾上海市、天津市、南京市、延安市或西安市、秦皇岛市、吉安市或南昌市、拉萨市等。
6、协议供货有效期:自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止,在此期间,如遇国家政府采购政策变化,采购中心可相应调整项目执行期限。
7、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二、 投标人必须符合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注册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的国内代理商。如果是代理商参加投标,必须持有生产制造商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生产制造商在授权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后,不得再授权其他企业或自身参加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24日,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pub.ccgp.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通过登记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购活动采用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投标人须使用财政部统一办理的数字认证证书办理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封、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部分。
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时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pub.ccgp.gov.cn/loginx/)免费下载“投标客户端”,并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导出扩展名为“.doc”的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客户端”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服务端(为避免网上拥堵,请投标人提前几天上传文件)。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存储在光盘内的电子投标文件。
除上述方式之外,招标方不接受投标人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四、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7日1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6年6月27日10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8时至10时统一至开标地点进行解密。
五、 投标、开标地点
金台饭店(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38号)二层金樽厅。
六、 标前系统使用答疑会时间和地点
答疑会时间:2016年6月14日9:00-11:00(北京时间)
答疑会地点:金台饭店(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38号)二层金樽厅。
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秀军
电 话:82273285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101996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1号院甲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8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