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新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2016年业务车辆用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7 11: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1日09时10分
项目名称:沧州市新华区2016年业务车辆用油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400040001
项目联系人:孙卫亮
项目联系电话:0317-2175020
采购人:沧州市新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新华区东风路11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7607659
代理机构: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2175020
预算金额:12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21日09时1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2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0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15室交易受理部。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具备柴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许可证。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5、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6、2016年度沧州市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柴油标准油品检验报告。7、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含2016年的租赁协议。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照或提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证书),柴油零售许可证, 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柴油标准油品检验报告,房屋产权证书或含2016年的租赁协议,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响应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办电话0317-2022310。
项目名称:沧州市新华区2016年业务车辆用油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400040001
项目联系人:孙卫亮
项目联系电话:0317-2175020
采购人:沧州市新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新华区东风路11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7607659
代理机构: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2175020
预算金额:12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21日09时1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2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0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15室交易受理部。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具备柴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许可证。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5、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6、2016年度沧州市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柴油标准油品检验报告。7、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含2016年的租赁协议。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照或提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证书),柴油零售许可证, 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柴油标准油品检验报告,房屋产权证书或含2016年的租赁协议,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响应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办电话0317-2022310。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