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数字化管理平台容灾中心及保洁处车辆维护中心三级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数字化管理平台容灾中心及保洁处车辆维护中心三级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数字化管理平台容灾中心及保洁处车辆维护中心三级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LTZB2016G-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磊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60251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云顶街与旷达路交汇
联系方式:刘先生0431-851006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磊0431-8860251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亚泰大街6789号万晟地产80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数字化管理平台荣在中心及保洁处车辆维护中心三级平台建设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2.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叁级或以上资质(注: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修改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原持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且该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仍可继续使用)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专业项目经理证书。3.3.投标人应与其投标提供的证书企业名称一致。3.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9.28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7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亚泰大街6789号万晟地产808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售价:3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亚泰大街6789号16楼160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叁级或以上资质(注: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修改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原持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且该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仍可继续使用)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专业项目经理证书。
3.3.投标人应与其投标提供的证书企业名称一致。
3.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5〕50号文件、〔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