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刑事办案区系统及设备
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刑事办案区系统及设备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20日15时
四、招标人
名称:东营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1-1号
联系方式:0546-3011386
五、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联系方式:0546-6098176
六、项目编号:DYZCZ2016-84#
七、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刑事办案区系统及设备。建设内容包括:刑事办案区指挥室视频指挥系统、指挥室音响及辅助设备、办案区办案室同录系统、办案区安防及备勤室管理系统、宣告室宣告系统。实现刑事办案区同录审讯系统和宣告室系统共用东营市人民检察院现有同录中心系统管理平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采购项目预算资金138.76万元人民币。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九、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一)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第三开标室。
十一、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春迎 陈红梅
联系电话:0546-6098176
附件:本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