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第一医院医疗器械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市第一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第一医院医疗器械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第一医院医疗器械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
项目编号:FJXCZB20160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11
项目联系电话: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泉州市第一医院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
联系方式:王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讯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0595)2251842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347-35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所投产品是由系列子产品组成的,若不同供应商所投某(或某几项)子产品品牌型号相同,该(或其中某几项)子产品投标金额(合计)占投标总价达50%及以上,按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关规定处置。
3、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合同包1、3、4已完成进口产品采购相关论证手续,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合同包2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它地区的产品除外]。
4、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时,投标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上公布,请各投标人到上述网站查阅、下载,并将所投产品型号的具体位置用符号标记后,分别附于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标和报价标)。节能清单中的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
5、如采购产品属于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强制性信息安全产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6、国家有要求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应通过国家强制性认证。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货物供应商(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4)医疗器械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其附件。(5)投标人为医疗器械产品制造商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医疗器械产品经销代理商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6)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7)合同包1、3、4允许原装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合同包2拒绝原装进口产品参与投标。(8)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7日 08:39 至 2016年06月02日 08:3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347-355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5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5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347-35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