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及招标范围
招标概况:本次招标的寿光市2016年南大路(羊临路至滨海界段)公路项目维修改造工程,全长9.891公里,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Km/h;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50,地震基本烈度为VII度。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阶段,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1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标段划分:
第一监理合同段:南大路羊田路~滨海界段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桩号为K0+000~K4+613.39,长4613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 路面、排水、涵洞、桥梁等施工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 。
第二监理合同段:南大路羊田路~羊临路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桩号为K0+000~K6+688.859,长6.688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 路面、排水、涵洞、桥梁等施工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1)投标人应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自有工地试验室的母体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登记证书》公路工程综合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或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认证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或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认证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及与第三方实验检测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可参加本工程的2个监理合同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投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者,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登记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的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及委托协议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于2016年05月27日至2016年06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寿光市金顿大厦7楼701室)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6月20日14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7份递交至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潍坊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光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寿光市圣城街 地 址:寿光市金顿大厦7楼701室
联系人:刘科长 联 系 人:姜泉
电 话:15763012968 电 话:0536-5855132、5855127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