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台州市区标志维护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委托,就台州市区标志维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ZZTZ2016-02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满足本次采购项目所有要求和服务,对本次招标货物具有供货及安装能力;
3.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并具有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6月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发售地点:台州市椒江区华中大厦一单元1002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16日,09:00。
七.投标地点: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6年6月16日,09:00。
九.开标地点: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70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银行账号:1207021209200189882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非法人代表报名时,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复印件。
注: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不视为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资格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正辉
联系电话:0576-89812127,18958682891
传真:0576-89812123
地点:台州市椒江区华中大厦一单元1002室
查看原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