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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区双洪生态文化公园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6 17: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南谯区双洪生态文化公园运营项目

招租公告(代招租文件)

           项目编号:czqt201605-008

一、招租方及招租内容

1、受 南谯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委托 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对其所属的 南谯区双洪生态文化公园运营 整体进行公开招租。

招租方承诺本次招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无重大漏项、无虚假陈述及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招租项目介绍:

双洪生态文化公园,位于南谯新城中心区,政务中心南侧。占地面积660亩,水面280亩,因1958年人工开挖的双洪水库而得名。是一座集生态、休闲和文化为一体的综合性城市公园。本次招租设为一个标段。

滁菊馆:滨湖而建的滁菊馆,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00平方米。圆形造型、通透的玻璃与铝板外墙,犹如一朵轻盈的滁菊开放在湖畔。室外的巨型花瓣种植区,满是盛开的中国四大名菊之首的滁菊,彰显着新南谯的开放、包容。

林荫烧烤区域:管理房面积114平米,烧烤台13个,场地2700平米,可经营无烟烧烤、室外野炊。

乌衣风情街:采用白墙灰瓦的建筑色彩,总建筑面积7100平米,包含47间商业门面;沿湖面建筑,可经营特色饮食、酒吧、茶馆;沿路建筑可经营旅游产品销售、手工艺品制作销售、地方特色产品销售、艺术品制作销售、盆景、花卉、奢侈品销售等。

谯楼大关区域:按照唐朝以前建筑风格设计,总建筑面积666平米,上下4层,高20米,可经营古玩字画、拍照等。

游船码头区域:可经营水面游艇、摩托艇、垂钓、等水面项目,水面面积7700平米,游船管理房245平米。

休闲吧(主广场西侧):面积约270平米,可经营特色饮食,餐厅等。

3、发展定位

充分利用双洪生态文化公园各个设施和区域,以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为抓手,促进南谯乃至滁州特色旅游产品展销,进而聚集人气,以点带面、以旅带农、以东带西,打造滁州旅游集散中心,促进乌衣及南谯新城的田园城镇、文化旅游风情小镇建设。

1)乌衣风情街:打造皖东地区最具风情的亲子客栈、知青客栈、战友客栈等。

2)菊展中心:打造滁州特色旅游商品展示交易厅和集散中心。

3)水上大舞台:定期开展水上文艺演出,文化与旅游相融合,突出南谯文化底蕴。

43D影院:定期定时上映新影片,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满足游客需求。

5)垂钓区:供游客度假休闲垂钓,定期组织钓鱼比赛等活动。

6)烧烤区:为企业、社会游客提供休憩娱乐、享受美味平台。

7)游船码头、水面:养殖天鹅、野鸭等观赏性动物,供游客和市民互动,水下做生态养殖。

8)谯楼大观塔楼:打造成游客和民众祈福之楼。

9)自行车慢道:供游客享受慢生活,集旅游、健身、休闲于一体。

4、服务要求

1)承租方需每年在水上舞台举办文艺演出不少于40场(其中大型活动不低于5场)。

2)承租方需负责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将双洪公园打造成具备申报国家3A级景区的各项条件,每年给双洪公园带来游客6万人次以上;解决当地居民直接和间接就业不低于100人,拉动南谯新城和西部山区的文化旅游消费。

3)在签订合同一年内项目建设初具规模,并运营。

4)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租赁权。

5)若承租方不能按照招租要求、竞租承诺及《租赁合同》等约定履行义务,招租方有权将其清退出场,项目经营期间其所投入的设施、设备等产权,归招租方所有,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出租方承诺:负责在公园内改扩建不少于20个旅游大巴停车位;在项目运营期间,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保障水、电、气、路灯等配套设备的正常使用。

二、租赁期限、起拍价和竞拍增幅:

1、租赁期限为15年,具体起止日期在《南谯区双洪生态文化公园运营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中约定。

2、第6年租金起拍价: 100000元。

竞价增幅:每次竞拍增幅为100100整数倍数。

三、租金:

免前5年租金,租金自第6年开始收取,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每年递增5%。具体每年租金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四、对竞租人的基本要求:

(一)竞租人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从事文化旅游产业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竞租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竞租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三)竞租人须提供其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竞租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五)、投标人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六)、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七)、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八)、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  南谯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依据《合同法》起草的《租赁合同书》,中标后,如有未明确事项,由承租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竞租前向  南谯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提出。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拟出租范围并认可拟出租设施、物品现状,同意《租赁合同书》中的条款。

(九)竞得人须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的7日内,主动与招租方签定《租赁合同书》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在《租赁合同书》签订后10日内,其管理、服务团队人员必须进场,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方有权将资产对外公开招租。

  五、租金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书》签定后第5年末月,一次性将第6年年租金转入招租人指定帐户。以后每年租金在该年度开始计算前一个月交纳和收取,具体付款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

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滁州南谯政务新区支行

    号:  3400  1739  0080  5250  0044      

联系电话:0550-30195660550-3022579           

交纳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至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履约担保   

退还时间:由中标人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按合同约定的退付时间和数额标准,报区公管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交纳时必须注明:乌衣镇双洪生态文化公园运营招租项目履约保证金。 

六、租赁用途要求:

出租房产对外经营活动严格按照招租内容及要求进行服务,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易燃易爆、有环境和噪音污染、易占道经营的经营项目。禁止经营歌舞娱乐等噪音较大的扰民项目,不得转租、转让。承租人必须接受本区域的物业公司的物业管理,并缴纳物业管理费(如有)。

七、公告期限

2016 5 26 17 时后至 2016 6 168 30 分止。

八、承租方确定方式

本次招租采取现场公开竞价,最高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最高竞价如等于或高于底价,本次竞价有效)。底价由招标人密封带到开标现场。根据滁政办【201078号文件,第十三条:现场竞价按以下程序进行:第(三)款规定:区公管局、主管部门审定出租底价,底价确定后应当严格保密,在成交确认前不得泄露(招标人或监督部门将底价密封后带到开标现场),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

九、开标时间:

本次招租会定于 2016  6 1630 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第一开标室)举行

十、竞租保证金及招标代理费

(一)竞租保证金:

  竞租保证金金额为:3000,竞租保证金采用现金缴纳,由招租人于竞价现场收取。竞租保证金必须在20166168 30以现金方式(信封封装)带至开标现场缴纳至招租人处,并且在封面注明“竞租人名称”及“乌衣镇双洪生态文化公园运营招租项目竞租保证金”。

竞得人取得承租权后,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投标保证金,其他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于本次竞租结束后现场退还。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3000元整,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招租人联系电话:

1、南谯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联系人:何昆

联系电话:13855011295

2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倩倩、许其刚

联系电话:0550-21999921872661886213965987908

十二、疑问方式:

如竞租人对招租文件有疑问,请于20166517时前,请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 zbdl@bestzx.net(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招租人将在20166 7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172.160.41/Front_jyzx/)“房屋及产权交易”处予以公告,请各位竞租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竞租人自负。

    招租人:南谯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招租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

 附件:

1、竞租须知

2、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3、近三年无行贿行为的承诺书

4、竞租承诺书

5、电子竞价器使用说明

6、租赁合同

7、招租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租公告(代招租文件)确认表


附件1

竞 租 须 知

南谯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拟对南谯区双洪生态文化公园运营进行公开招租,本次招租为一个标段,项目概况详见招租公告。根据《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售管理的意见》(滁政办【201218号)和《行政事业单位产权公开出租(售)招标交易流程》(滁招管[2012]18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竞租须知》,凡参加本次公开招租的竞租人都视同认可本《竞租须知》。本次竞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

一、竞租人参加现场招租会需在开标现场提供的资料:

1、竞租人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检察机关部门出具的竞租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提供原件);若委托他人参与竞租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3、近三年无行贿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3

4、竞租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以上要求携带的证件须竞租人现场提供,否则后果自已承担)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密封装订,原件【其中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可提供公证件,其余均需提供原件】须携带至开标现场以便效验;未按规定携带原件(公证件)或携带不齐全的,投标将被拒绝。竞租现场除提供上述资料外,在竞价前,由招租人会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成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按上述规定条件现场对竞租人进行资格审查、查验原件(公证件)及保证金缴纳情况。验证未通过的,不得参加竞租。

二、承租方确定方式:

1、本次公开招租采取有底价的现场竞价、最高报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三、现场勘查:

竞租人自行对本次出租的项目进行现场勘察。

四、竞租程序

 1、本次竞租以电子竞价器的方式报价,以有底价增价报价的方式进行(最高报价如等于或高于底价,本次竞价有效,最高报价的竞租人即为竞得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本次竞价无效,主持人宣布本次竞租失败),即由主持人宣布起拍价,由竞租人正确使用电子竞价器进行报价(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不低100元或100的倍数)。意向承租方正确使用竞价器进行报价,一经电子竞价器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承租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竞租时,由竞租人或其有效委托代理人使用竞价器进行报价,其他人使用竞价器报价无效,报价时间每轮60秒;最新一次报价提交后,满1分钟没有新的报价,则本次竞价结束,最后报价的竞租人即为最终竞价人。

竞价时间届满或无新的报价,主持人宣布报价最高者(其报价不得低于招租人所设定的底价)为最终竞价人。

2、竞租成交后,招租人和竞得人签定《成交确认通知书》;如竞得人不当场签字确认的,即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租赁合同的签订: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通知书》后,招租方另行通知时间签定《租赁合同书》竞得人逾期不与招租人签订出租合同的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将资产对外公开招租。

六、竞租过程中,竞租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干扰其他人应价竞租,不得干扰主持人的正常工作,不得有恶意串通,操控竞租的行为。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竞租的资格,其所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七、竞租保证金缴纳规定:详见招租公告第十条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招租公告第十条

九、现场竞价出现以下情形,招租人和区公管局可以终止现场竞价:

1、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公开招租(售)招标交易流程》(滁招管【201218号)的相关规定,第一次公开招租不足2个竞租人的,第二次公开招租不足1个竞租人的。

2、所有竞租人均未应价的。

十、结算与移交

竞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须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时限,按时交清租金。如承租人违反本条的规定,即被视为违约,具体按租赁合同有关条款执行,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招租人的其他要求

1)不得引起纠纷和投诉;

2)水电费自己交纳;乙方租赁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规费、税金、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拖延或不予缴纳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实行三包:清理、整洁、安全;

4)不得转租;

5)如需装修,需将装修方案征得招租方同意方可进行,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装修费用合同到期时招租方不予认可,合同到期时,装修内容不得拆除;

6)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7)承租方应遵守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租金,逾期半个月未交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8)乙方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章纳税,依法独立承担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防火防盗、劳动用工等一切法律责任。

  9)由于本项目产权属于国家机关单位,如遇国家和地方政策调整、上级部门要求、政府出售拆迁等原因,本项目招租的规模、期限等随之调整,甚至收回。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一切善后事宜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投标人在投标及报价时应考虑相关因素。

十二、意向承租人请仔细阅读本次竞租会《竞租须知》,凡参加本次现场招租的意向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本《竞租须知》进行竞租和办理相关租赁事宜。
附件2

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为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

本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3

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附件4

竞 租 承 诺 书

南谯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

我(单位)愿意申请竞租                已收到并已认真、仔细阅读过本次竞租活动的公告、须知等。本人经过对招租标的的现状审慎调查后,认为标的描述及揭示的风险与实地状况和权利状况与本人的独立判断基本一致,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的所有真伪、瑕疵、缺陷及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损失及预期利益的不获得。对自已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清楚明白,并承诺保证:

1、我们接受本次《招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约束。

2、遵守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规则;所提供的材料、信息均真实可靠,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接受相关规定处罚。

3、经查验该标的的有关资料、现状后,已确认该标的的范围界定明确,清楚了解质量状况,清楚并愿意履行招租文件中相关条款规定。

4、自愿在2016 6 16 8 30 前将竞租保证金带至开标现场交至招租人处。如我方违反《招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要求,则自动放弃索回竞租保证金的权利,并由我方承担违约责任。

5、如竞标成功,竞得人须按按公告要求及时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租金,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承租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其列入黑名单,3-5年内不得作为意向承租方参加滁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公开招租。

竞租申请人:(公章、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5

竞价器使用说明

电子竞价系统采取多轮竞价,轮次不限的模式,每轮竞价采取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采用倒计时方式,报出最高价的竞买人即为最终买受人。

一、电子竞价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市相关部门予以监督。

二、竞租人进入场内电子竞价专场参加竞买,作出报价行为,即表明竞租人已充分了解《本竞租须知》的相关内容和竞价项目的一切现状,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三、竞价过程中,竞租人在未按电子竞价器提交报价确认之前,可以撤回或者修改,一经提交报价,即不能撤销。

四、竞价会采用增价应价的方式进行,每一次应价时间为60秒,加价幅度为 100 元或100元整数倍数,应价时间结束,无竞买人继续报价,则当前最高报价的竞买人为买受人(须高于或等于底价否则不成交)。即开具《竞价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当场签署确认。买受人拒绝签署的,视作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价会全场视频录像,竞租人应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要抽烟或大声喧哗,手机铃声处于震动状态;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报价或主持人正常的工作,更不能有合谋、串通、操纵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竞价会结束后,竞买人要按次序退出竞价会现场,退场时向竞价会工作人员交还竞价器和竞价IC卡。

七、电子竞价过程中,如操作系统发生故障,由组织人视具体情况作出暂停或调整电子竞价时间的决定;排除故障后继续竞价的方式进行。

八、竞价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竞价器和竞价IC卡,如因竞买人的不当保管或使用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竞价器1500元一个,竞价IC1000元一张)。

 

附件6

南谯区双洪生态文化公园运营项目

租赁合同

甲方:南谯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双洪生态文化公园项目,引进乙方授权运营。乙方利用甲方指定的现有资产进行运营、管理。经南谯区政府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总则

一、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订。

二、释义

1.本协议中的“本项目”指:原有已建成的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双洪生态文化公园项目的运营、管理(具体包括乌衣风情街、滁菊馆、水面、演艺舞台、休闲吧(主广场西侧)、小卖部、烧烤区、主广场、游船码头、垂钓区、塔楼等);

2.本协议中“乙方独立经营管理年限 是指自甲方与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二条 项目概况

项目地理范围:

一、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双洪生态文化公园

二、具体项目合作涵盖:

乙方可在公园内经营:水上游乐、演艺、烧烤、文化产业经营、码头、塔楼、商业、游园、休闲等项目以及双方认为合适开展的项目。

第三条 建设管理模式及合作期限

甲方授予乙方拥有本协议第二条指定的该范围内独立经营管理权,但乙方的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双洪生态文化公园的公益性质。

具体合作模式为:

1.由乙方负责在协议的具体项目范围内,经营甲方已建成的双洪生态文化公园,乙方独立经营管理期限为15年,即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日止。甲方免除乙方5年租金,第6年收取租金   万元,自第7年开始,在上一年基础上每年递增5%。乙方应在每年的    日前,向甲方支付次年度租金。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在确保政府活动和公园公益性质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乙方可依法合规自主经营各类项目。在双方约定租赁经营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如有竞争方参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 协议期满后,甲方收回本项目的经营管理权,乙方投入的不动产(含依附于不动产的附属物)无偿转移给甲方所有,动产由乙方自行处理。

3.若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合作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a、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就乙方改造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各项综合因素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甲方给予乙方投入的不动产适当经济补偿,可移动资产由乙方自行处理。

b、甲方在对固定资产验收后,收回本项目的经营管理权。

4. 协议签订后,双方要对所有项目进行交接验收并要列出详细的清单。

    5、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需要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第四条 双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审核乙方全年经营活动方案及经营活动内容,确保乙方经营依法合规。全程监督不得有破坏房屋结构、影响环境的现象发生。

2、督促乙方对其所经营项目制定严格的安全防范预警方案,在乙方经营范围内,安全防范设施、设备乙方自行设立,乙方经营范围以外的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设立各经营场所指示、指引标示路牌。

3、文化广场活动要围绕区委、区政府活动为中心,同时要求乙方每年在文化广场商业演出活动不得少于40场,其中大型活动不低于5场,所有演出需经区相关部门审定后方可进行,活动支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区委、区政府举办的活动,可由乙方来策划,甲方可适当给予相关专项演出费用及补贴。

4、甲方提供下列场所供乙方经营使用:乌衣风情街、滁菊馆、水面、演艺舞台、休闲吧(主广场西侧)、小卖部、烧烤区、主广场、游船码头、垂钓区、塔楼等。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经营项目的证照,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涉及上述场所的物业费、水电、维修、更换等事宜应由乙方承担)

5、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需求,对公园进行补水净化水质。乙方养鱼不得破坏水质,要求达到甲方规定水质标准。

6、甲方在合作期间发现乙方违规经营,可及时纠正并提出警告,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改正,甲方可以立即终止合作,后果由乙方负责。

7、甲方应支持乙方举办各项活动,在公益性活动的水电支出、治安维护、协调媒体宣传报道等方面给予支持。

8、甲方要确保园区范围内不得授权其他第三方经营摊点。

9、负责在公园内改扩建不少于20个旅游大巴停车位;在项目运营期间,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保障水、电、气、路灯等配套设备的正常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积极组织约定的各项活动,并配合甲方组织的活动。

2.乙方有权经营本协议约定的项目。

3.在合作期间,乙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情况下,有权自由选择投资方式和经营方式,甲方要给予支持。

4.乙方应按照有利于环境及生态发展的要求,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对建筑物的装饰装修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5、乙方每年组织各类商业演出活动不得低于40场,自主策划大型娱乐活动不得低于5场。

6、承租方需负责,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将双洪公园打造成具备申报国家3A级景区的各项条件,每年给双洪公园带来游客6万人次以上;解决当地居民直接和间接就业不低于100人,拉动南谯新城和西部山区的文化旅游消费。

7、在签订合同一年内项目建设初具规模,并运营。

8、若承租方不能按照招租要求、竞租承诺及《租赁合同》等约定履行义务,出租人有权将其清退出场,项目经营期间其所投入的设施、设备等产权,归招租方所有,并罚没其履约保证金。

9、乙方运营期间,所有经营项目要单独安装水、电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交费;乙方可与甲方签约的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签订合作协议,就因经营乌衣风情街、滁菊馆、水面、演艺舞台、休闲吧(主广场西侧)、小卖部、烧烤区、主广场、游船码头、垂钓区、塔楼等增加的保洁、保安、物业管理等方面工作交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10、乙方运营期间,在经营项目内,因乙方人为导致公共设施损坏的,乙方要及时修复或赔偿。

11、经营项目细则:

1)乙方在经营文化广场期间,可设立演出贵宾区自主经营。

2乌衣风情街可以打造皖东地区最具风情的亲子客栈、知青客栈、战友客栈,也可经营特色饮食、酒吧、茶馆;沿路建筑可经营艺术品制作销售、盆景、花卉、奢侈品销售等。

3)滁菊馆用于打造滁州特色旅游商品展示交易厅,可经营旅游商品销售、手工艺品制作销售、地方特色产品展销

4)休闲吧经营简餐茶水服务,可设立简易厨房,不能有油烟污染,以冷餐、熟食为主。

 

5)烧烤区域经营无烟烧烤,做大型户外冷餐会举办点,沿街小卖部经营小型超市。

6)游船码头经营游船租赁服务,并要适当控制规模。

7)乙方对公园主水面投放净化水质鱼类,垂钓区经营对外垂钓业务,在三座桥下自行设立鱼类防护网;水面不得投放污染水质的任何饲料,不得在水面进行鱼类等水产品捕捞。

7)其他经营的项目需要经过甲方批准同意。

12、所有经营项目内的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

1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负责本协议第四条(一)4中甲方交付乙方经营使用物品的维修、更换等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方案、图表、数据以及有关经营管理等内容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开展本项目的建设、经营需要而必须向有关部门、单位等机构提供之外,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一条款项,甲方有权收回所有经营权,对乙方在公园内的投入不予补偿,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甲方违反本协议内任何一条款项或无故收回乙方经营权,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要求甲方对公园内乙方所投入设备、建设等相关费用进行赔偿。

三、在乙方经营期间内,因甲方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参照第六条第二项执行。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附则

(一)本协议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公管局及代理机构备案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继续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1、乙方个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出租房屋交付情况说明》。

 

 

 

 

附件7

招租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租公告(代招租文件)确认表

 

 

我单位对  南谯区乌衣镇双洪生态文化公园运营项目  的招租文件进行确认。

招 租 人:南谯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经 办 人:何 

联系电话:13855011295

(单位盖章)

                               2016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陈倩倩、许其刚

联系电话:0550-2199992

                               (单位盖章)

2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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