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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人民法院、象山县国土资源局丹河商务大楼物业服务采购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6 17: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象山县人民法院、象山县国土资源局丹河商务大楼物业服务采购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6-05-26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人民法院、象山县国土资源局丹河商务大楼物业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2016XSZFCG144G
二、项目概况:

象山县人民法院、象山县国土资源局丹河商务大楼物业服务采购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子包1:2880000.00元子包2:4596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具有物业服务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五、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6年06月02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贰万元整;标段二人民币肆万元整(开标前以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提供银行回单到四楼财务室(410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   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三(404室)交纳)。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nbzfcg.cn/ 4、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6月2日。 5、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15日14时2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06月15日14时20分
八、投标地点: 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九、开标时间: 2016年06月15日14时20分
十、开标地点: 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敏霞
联系电话:65733022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采购单位:
象山县人民法院/章朝辉/13806653002/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金琼琼/89522000/丹城宾阳路20号
附件:144G人民法院、丹河商务大楼物业服务5.25_20165261730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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