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郑州博物馆新馆、郑州美术馆新馆及郑州档案史志馆项目土石方、基坑支护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郑发改审批【2015】60号、61号、69文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土石方、基坑支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本次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市博物馆新馆位于汇智路以西、汇文路以东、传媒南路以南、文博大道以北区域。郑州市美术馆新馆及郑州档案史志馆位于站前大道以东、汇文路以西、渠南路以南、传媒北路以北区域。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估算投资额约247918万元,总建筑面积约227146㎡(最终以规划批准面积为准),主要建设内容为郑州博物馆新馆、郑州美术馆新馆、郑州档案史志馆及附属配套工程的土石方开挖及外运、基坑支护等(郑州博物馆新馆挖土平均深度为13米,郑州美术馆新馆及郑州档案史志馆挖土平均深度为8米)。
2.3.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
第一标段:郑州博物馆新馆项目土石方、基坑支护施工
第二标段:郑州美术馆新馆及郑州档案史志馆土石方、基坑支护施工
2.5.合同估算价:第一标段:约3000万元
第二标段:约820万元
2.6.工 期:4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4.企业及项目经理自2013年5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6.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的公司,财务状况从成立年度算起);
3.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开具的为准,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8.各投标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备查验)参加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业绩;
(3)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无在建证明,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类似业绩;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开具的为准,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4.2.报名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与纬五路交汇处广汇国贸大厦A1202室,下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5日内,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人: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联系人:刘玲玲 Email:hndczb@163.com
电话:0371-65585907 传真:0371-6558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