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徐集乡等三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徐集片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Z16-1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始县徐集乡等三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徐集片区)己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固始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固始县徐集乡境内,涉及八庙村、白羊村、徐集村、马寨村、赵岗村、顺河村和沈岗村。
2.2建设规模:项目区总面积1975.67公顷。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项目区内的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及其他等工程。
监理标段:项目区内的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施工阶段与保修阶段的监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16个标段,监理分为2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1标段:八庙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2标段:八庙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3标段:白羊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4标段:白羊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5标段:徐集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6标段:徐集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7标段:马寨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8标段:马寨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9标段:赵岗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10标段:赵岗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11标段:赵岗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12标段:顺河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13标段:顺河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14标段:沈岗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15标段:沈岗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第16标段:沈岗村项目区范围内的田块、清淤沟、硬化渠、维修梯形渠、暗管、坑塘、桥、涵、闸、渡槽、田间道、标志牌等工程
监理第1标段:项目区内施工阶段与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对应施工1-8标段)
监理第2标段:项目区内施工阶段与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对应施工9-16标段)
(具体工程施工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和招标人提供的施工位置图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于本单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无在建工程;
3.1.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
3.1.5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6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5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3.1.8投标人 2013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为准);
3.1.9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且在有效期内);
3.1.10根据《河南省土地整治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细则》规定,投标人信誉度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降为B级及以下的或处于“限入”处罚期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于本单位)、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总监代表应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
3.2.4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2015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并提供可供查询的联系方式);
3.2.5投标人 2013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为准);
3.2.6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且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报名时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以投报5个标段(其法定代表人只能授权一个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若投标人投报5个(不含5个)以上标段的,其所有投报标段均无效。并且每个投标人(每标段拟派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不能重复)可获得3个标段中标资格。若投标人在3个以上(不含3个)标段中均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中标公示期内由第一中标候选人优先选择中标标段。
注:施工标段:类似工程业绩指的是: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等与本工程标段内容类似的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监理标段:类似工程业绩指的是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等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以签订合同的投资规模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5 月 26日至 2016年 6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1:30 时,下午 3 时至 6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郑州市纬五路与政七街交叉口河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8楼8020室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含电子版图纸及U盘),售后不退。
4.3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报名时每个单位针对本项目只允许授权一名委托代理人,以先到为准)。
施工标段:报名时请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其职称证,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2015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监理标段:报名时请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及职称证,总监代表注册资格证书及职称证,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的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2015年1月以来的连续一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固始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固始县城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 0376-4669316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与政七街交叉口河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8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639650866 0371-65716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