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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四会监狱警官餐厅副食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6 17: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四会监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警官餐厅副食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警官餐厅副食品采购

项目编号:0809-1644SHG1B507/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8-231316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四会监狱

地址:广东省四会市济广塘

联系方式:秘先生0758-33010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先生0758-2313165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15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采购项目内容:警官餐厅副食品采购
 2、数量:本项目仅为协议供货资格服务,货物数量按用户单位实际情况作调整,按照用户单位提货数量为准,采购人无法保证项目采购的实际数量。
 3、服务期:24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计算,时间约为2016年6月26日至2018年6月25日,每12个月签一次合同)
 4、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每年约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年)两年合计约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5、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并具备卫生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本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6日 17:56 至 2016年06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15楼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6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6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1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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