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长乐市梅文路、鹏程路路灯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受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乐市梅文路、鹏程路路灯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乐市梅文路、鹏程路路灯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RDZB2016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晓燕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53738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乐市靓航路灯有限公司
地址:长乐市进城路长源花园
联系方式:陈锦龙159590350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晓燕 0591-8353738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西洪路528号空军房管大院15号楼三层305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1 | 欧式箱式路灯变压器等 | 其他货物 | 完善道路路灯等设备 | 1批 | 规格型号:欧式箱式路灯变压器 50KVA(详见招标文件) |
2 | 单臂LED路灯(150W/10M)等 | 其他货物 | 完善道路路灯等设备 | 1批 | 灯杆材质选用优质低碳钢Q235A型,钢材的硅含量不高于0.04%(详见招标文件)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A、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已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B、提供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或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C、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副本可用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4)招标内容成要求中有要求提供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认证、节能等),均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6)根据《企业信息公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654号)》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投标人须承诺不在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3.148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6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西洪路528号空军房管大院15号楼三层30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1)直接到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购买(2)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银行转帐形式(不接受其他)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并在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内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合同包号、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传真或发邮件至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3)未按照上述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西洪路528号空军房管大院15号楼三层30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金牛山支行
开户名称:福州鑫瑞达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411769907653
邮箱:fzxrdzb2015@163.com
传真:0591-8370960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