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文明劝导员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就城市管理文明劝导员服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城市管理文明劝导员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管招采[2016]37号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址:陇海南里14号;
2.2招标范围:城市管理文明劝导员服务机构;
2.3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工作要求;
2.4服务期限:12个月;
2.5资金来源:财政;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投标内容、三年以上安保服务经验,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优秀服务团队;
3.3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3.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最近三年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13年以后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至2015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材料;
3.5投标人须具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保安服务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安保服务项目1个(提供合同原件);
3.6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7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6月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建设路与秦岭路交叉口西北角西元国际广场东塔B座九楼招标代理中心)报名;
4.2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保安服务许可证、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关材料、审计报告(2013年、2014年、2015年)、类似业绩、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备注:报名单位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3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建设路与秦岭路交叉口西北角西元国际广场东塔B座九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 系 人:尹老师
电 话:0371—66302618
代理机构:河南飞洋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建设路与秦岭路交叉口西北角西元国际广场东塔B座九楼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371-68873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