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香华体育馆音乐室改造材料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香华体育馆音乐室改造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香华体育馆音乐室改造材料采购
项目编号:GDZH2016HW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丽珠
项目联系电话:1323227682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心华路268号
联系方式:邓老师189269608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丽珠13232276827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翠前北路193号之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人单位名称及地址
1、招标人单位名称: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以下简称“招标人”)
2、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香华体育馆音乐室改造材料采购
2、项目编号:GDZH2016HW20
3、项目地点:珠海市
4、资金来源:财政
5、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玖万玖仟伍佰壹拾陆元陆角贰分(99516.62元)
6、项目概况:香华体育馆音乐室改造材料采购一项,详见采购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招标资质、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授权书为非制造商出具的,必须另外提供制造商对总代理商出具的相关产品代理证明文件);
3、投标人如非投标货物(包含地胶板、吸音板)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其国内分支机构出具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不接受针对其它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
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要求。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二)商务要求
1、防静电地板由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报名现场查验)。
2、投标商需提供防静板、吸音板、12厘夹板、LED灯盘,防静电地板、地胶等主要装修材料的样板各一套。
上述要求提供的样品,在供应商进行项目报名时提供各一套样品;不按要求提供样品的,不允许进行报名。(开标后,未中标的供应商,样品当场退回)
四、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事项
1、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地址:珠海市翠前北路193号之1号)
2、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6年5月6至2016年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3、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商务要求的第1、2项。
(报名现场查验原件)要求:
1)、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采购预算清单和要求进行。
2)、投标时准备保证金2000元整(除中标单位外,其余当场退回)。
3)、中标后三天内签订合同。
4)、签订合同起计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投标保证金要求:见招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最低价评标办法。
六、本次投标不集中答疑会/现场踏勘
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电话:18926960880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心华路268号。
八、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2)招标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心华路268号
(3)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8926960880
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翠前北路193号之1号
(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丽珠 联系电话: 13232276827
电子邮箱:843955993@qq.com
招标人: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0一六年五月五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授权书为非制造商出具的,必须另外提供制造商对总代理商出具的相关产品代理证明文件);3、投标人如非投标货物(包含地胶板、吸音板)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其国内分支机构出具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不接受针对其它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4、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要求。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二)商务要求1、防静电地板由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报名现场查验)。2、投标商需提供防静板、吸音板、12厘夹板、LED灯盘,防静电地板、地胶等主要装修材料的样板各一套。上述要求提供的样品,在供应商进行项目报名时提供各一套样品;不按要求提供样品的,不允许进行报名。(开标后,未中标的供应商,样品当场退回)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95166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06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翠前北路193号之1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24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24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按招标文件执行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