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泰熙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1545-164221202052/1-11
2、招标内容:
1包:冷疗系统、脉冲气压治疗仪等及相关服务 1批
2包:内镜用送水装置及相关服务 1套
3包:冲击波治疗仪、电动升降理疗床、手法床及相关服务 1批
4包:光学电子一体阴道镜系统及相关服务 1套
5包:真空干燥柜、硬质器械盒及相关服务 1批
6包:泪道高频治疗仪及相关服务 1套
7包:全温控监测智能化血浆解冻仪及相关服务 1套
8包:十二道自动分析心电图机、亚低温治疗仪及相关服务 2套
9包:高温高压灭菌器及相关服务 1套
10包:糖尿病风险早期检测系统及相关服务 1套
11包:电子胃镜、电子肠镜及相关服务 1批
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
4、交货地点: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内
5、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5.1 营业执照;
5.2 税务登记证书;
5.3 组织机构代码证;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注册登记表;
5.5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7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
5.8 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5.9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5.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5.11 供应商承诺书;
5.12 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13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或2016年财务报表或者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6年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证明材料);
5.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5月26日起至2016年6月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昆明市北京路金色年华广场A座8楼812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带上投标邀请书中5.1—5.5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备查),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未带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不售予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人民币400.00元,售后不退 (邮购须另加100.00元人民币)。
8、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6月16日09:30(北京时间)
9、投标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工业园区8号路3楼)
10、开标日期:2016年6月16日09:3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工业园区8号路3楼)
12、招标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阮老师
电 话:0873-3648660
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云南泰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广场金色年华A座8楼808-812号
电话:0871-65632190
传真:0871-65727200
邮政编码:650000
联系人:罗丹丹、 周大强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昆明颐园支行
账号:53001615350051006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