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城区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监理项目中标公告
巩义市城区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监理项目
中标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巩义市城区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对本项目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巩义市城区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监理项目
招标编号:巩城建公开【2016】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巩义市城区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巩城建公开【2016】1号;
建设地点:河南省巩义市;
建设内容:巩义市城区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额约为7.3亿元;
建设模式:投资建设一体化;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6年4月2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6年5月26日
评标地点: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11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浮创成、张镭、宫铭霞、徐守文、闫鹏武
五、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郑州市豫通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郑州市中原区百花路20号3号楼“锦绣华庭”A座12层1201号
中标价:财政审定的工程建安费用的0.78%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总监:王新亮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巩义市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建设路与园丁街交叉口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人:方女士 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1-53656603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邮箱:longhuadl@163.com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2016年5月26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