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改善办学保障条件-信息化-北京市职业教育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改善办学保障条件-信息化-北京市职业教育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信息化-北京市职业教育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BIECC- ZB265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昕昕
项目联系电话:823767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教育网络和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153号
联系方式:刘宇光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昕昕 8237670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六层611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北京市职业教育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监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应掌握监理范围内涉及的各种技术及相关标准;8)投标人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设备采购和系统集成等相关活动;9)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1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12) 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投标,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7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0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六层608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汇款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五层510房间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