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空管分局升级扩容数字化航站自动情报服务系统VHF设备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云南空管分局升级扩容数字化航站自动情报服务系统VHF设备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云南空管分局升级扩容数字化航站自动情报服务系统VHF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的委托,对云南空管分局升级扩容数字化航站自动情报服务系统VHF设备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空管分局升级扩容数字化航站自动情报服务系统VHF设备政府采购;
2.2采购内容:2信道VHF发射机:包括4台收发信机、腔体合成仪、话筒、天线、机柜、设备监控单元、射频电缆、天馈附件及安装材料,以及满足数字化航站自动情报服务系统完整性要求并与其互联的其它必要接口、附件等;具体的主要技术参数、配置、规格及要求详见第三章设备货物技术参数及要求。
2.3 本次采购的VHF设备,须与采购方针对“云南空管分局升级扩容数字化航站自动情报服务系统”项目采购的数字化航站自动情报服务系统(D-ATIS)进行完整的集成融合,实现项目系统功能。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并具备安装调试条件。
2.5 交货地点:民航云南空管分局八家村短波台。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2.7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 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
经销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许可的授权书(原件)。
2.所经销的产品的生产商必须满足以上制造商的资格要求。
3.2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3具有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所需采购的产品设备和服务;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设备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经验及能力。
3.4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采购中同时参加投标;分公司不得独立投标。
3.5业绩:供应商本次参与投标的设备应在近三年有甚[sun1] 高频系统的项目业绩。
3.6供应商本次参与投标的VHF设备,须具有中国民航“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或其临时许可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部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 年 5 月 26 日至2016年 6 月 1 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大厦3栋6层(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带以下资料:
①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② 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许可的授权书(原件);
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④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
⑤ 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 供应商业绩证明(原件复印件);
⑦拟供应VHF设备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或其临时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原件或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留置备查。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提交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6 月 15 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街富春大厦三栋六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
联系人:李鹏飞 孙贵文
联系电话: 0871-67110091 6711017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人民中路富春大厦3栋6层
联系人:付奎萍
联系电话: 0871-65420002
日期:2016年 5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