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专项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6 12: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凤庆县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已经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的凤庆县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专项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
一、项目名称:凤庆县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专项审计中介机构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LCSFQXCG2015(竞)012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名称 | 一般要求(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价(万元) |
凤庆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专项审计中介机构 | 1.现有专业人数不少于30人;2.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5人;3.2010年至今经营良好,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社会信誉好;4.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纪记录;5.有独立实施委托业务的能力和经验 | 1 | 个 | 35 |
注:采购预算价作为采购人期望的最高限价,向所有供应商公布。发包限价已包含合同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如实际合同完成期限及项目总审计额度发生变化,合同周期及服务周期应相应调整,中标价不作调整。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其竞争性响应文件将不被采购人接受。
(二)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规定和现行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服务要求。
(三)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 3 月。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承包单位支付合同价的50%作为预付款,至项目合同全部工作结束后再支付合同价的40%,剩余10%在项目审计工作验收合格,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以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之日起至磋商之日止不少于3年);
(二)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已合并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供应商应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
(四)如总所无法直接参加磋商,可授权其分支机构参加磋商,被授权单位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分支机构为其代理全权代表总所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
(五)供应商现有专业人员数量不少于30人(含30人)。
(六)供应商现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质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七)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第三方审计的2012年至2014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如2015年财务会计报告已审计的可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3年至2015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八)2010年至今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良好,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严格的职业道德规范和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执业诚信度高,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须提供相关材料;
(九)供应商近三年内承担过财政评审或政府审计项目咨询或编审概、预、结、决算项目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委托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为准);
(十)供应商须提供财政审计业务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
(十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二)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五)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者,请于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 5 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者请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如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合并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只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三)如总所无法直接参加磋商,可授权其分支机构参加磋商,被授权单位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分支机构为其代理全权代表总所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原件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原件;
(四)以上证件须齐全、有效,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否则恕不接受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6日上午9时00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及地点
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为:2016年6月6日上午9时00分;
竞争性磋商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人在竞争性磋商前经常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结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对其他网站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凤庆县财政局
联系人:宗正芳
联系地址: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龙泉社区滇红路
电话:13578314076、0883-4211031
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洁丽
联系地址:临沧市临翔区临都上城A7-1-5栋
电话:13759308823、0883-2155310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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