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市打包PPP模式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受 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的委托,对 阳春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市打包PPP模式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09-1641YCG32514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市打包PPP模式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8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内容。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4、为保障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和效率,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近3年来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凭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除外);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6、 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7、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近3年来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注: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6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报名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若有疑问请以书面方式传真、电、邮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根据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相关政策的精神,本项目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使用融资担保手段,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约定的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洽谈,或直接与有关金融机构联系洽谈。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5月27日 至 2016年06月0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2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开标室(注:9时0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16年6月22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5 月 27 日 至 2016 年 06 月 0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阳春大道人防大厦 |
联系人:林明 | 联系电话:0662-7734156 |
传真:0662-7734156 | 邮编:5296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
联系人:赖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172166 |
传真:020-83172223 | 邮编:51003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赖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172166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