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国家税务局消防工程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永清县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清县国家税务局消防工程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清县国家税务局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CZB201602-2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月明
项目联系电话:133636583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清县国家税务局
地址:永清县武隆路209号
联系方式:王炳治 0316-66807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月明 13363658333
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广阳商城5号楼1门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国家税务局消防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及内容: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依据工程最高限价确认报告编制说明对永清县国家税务局消防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9月20日,总工期为3个月;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程。 本项目名称: 永清县国家税务局消防工程工程施工;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6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 时,下午14时至16 时(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下同),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建筑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廊坊市广阳区广阳商城5号楼1门)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5.94403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6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广阳商城5号楼1门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