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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监理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6 09: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永清县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永清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监理公开招标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永清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监理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CZB201602-2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月明

项目联系电话:133636583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清县国家税务局

地址:永清县武隆路209号

联系方式:王炳治 0316-66807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月明 13363658333

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广阳商城5号楼1门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其以上资质;4、供应商拟派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证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要求: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注册监理工程师,4、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5、税收证明:缴纳近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复印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8、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报名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6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广阳商城5号楼1门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直接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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