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财政局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专项审计采购(项目编号:ZHWZ2016-242FW)采购预公告
受珠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财政局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专项审计采购(项目编号:ZHWZ2016-242FW)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预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完成时间
1. 项目名称:珠海市财政局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专项审计采购
2. 项目内容:
包组A:珠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服务项目,涉及145个行政事业单位,通过招标确定两家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担约60%的工作任务,第二中标人承担约40%的工作任务;
包组B:珠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审核更新服务项目,涉及126个行政事业单位,通过招标确定一家中标人;
3.完成时间:2016年8月10日前完工并按要求提交所有相关报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组A:本包组接受会计师事务所总所或分所参加投标。
(一)总所参加投标的,须同时符合: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要求;
2.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开标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行业惩戒(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证明)。
(二)分所参加投标的,须同时符合: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要求;
2.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分所执业证书;
3.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开标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行业惩戒(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具的证明)。
注:(1)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处理。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组B: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要求。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姓名:李明;电话:0756-3361205;传真:0756-3361190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