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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第六大队通讯指挥科研楼太阳能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6 10: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第六大队通讯指挥科研楼项目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2014】48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全额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第六大队通讯指挥科研楼太阳能采购与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以南,王新路以西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经审批部门批准的总概算为6748万元,总建筑面积约为1258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通讯指挥科研楼、交警办事大厅、后勤综合楼、平战综合地下汽车库等,配套建设门卫室及室外工程等太阳能采购与安装工程项目。
2.4 招标范围: 1套太阳能系统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配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主体施工配合等其他伴随服务;
2.5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供货期30日历天,安装期15日历天
2.7 合同估算价:约30.88万元
2.8 质量标准:合格。
3.资格要求
3.1报名企业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太阳能制造商或经销商;
3.2报名企业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报名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
3.4 报名企业应为具有太阳能的制造厂商或经太阳能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的,应出具太阳能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指由制造厂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报名);
3.5 报名企业应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
3.6 报名企业应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
3.7 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单位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
3.8 报名企业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同品牌的业绩合同(合同签订者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9 报名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3.10 报名企业拟派项目经理投标过程中没有在其它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3.11 报名企业需提供公司注册地监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并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3.1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企业:请于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6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二部
4.3 报名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7)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
(8)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
(9)与投标产品相同品牌的业绩合同;
(10)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11)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近期社会保险缴费单据;
(12)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书面承诺;
(13)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1、以上资料报名时(1)、(3)、(4)、(7)、(8)项可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其余资料须携带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接招标人通知起5日内,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二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局》上公开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张辉
电 话:0371-696207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二部
联 系 人: 李静、路登高
电 话:0371-68850950
传 真:0371-6885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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