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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数字化办案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3 14:4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事故数字化办案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SZFCG2015G10105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胜利西路和昌明大街交叉口西北角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本项目建设道路交通事故数字化办案系统。(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实施地点:衡水胜利路与报社街交叉口东南角

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工

供应商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货物及施工要求。报名时提供: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5、企业简介;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4年度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7、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人签字);8、采购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9、针对本项目需求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体解决方案。(以上资质报名时提供1-7项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付款方式: 项目合同签订后,由采购方预付中标方30%项目款;项目完工,合同约定的所有硬件安装调试完成、实现本招标项目需求全部功能的第一版成品软件编写调试完成,并经采购方检测合格,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30%项目款;经45天试运行,各项功能正常,验收合格,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30%项目款,其余10%项目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报名时间:20156420156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三楼302房间)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报名,资料完整齐全,免费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截止时间:2015624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    2015年6月249时30

开标、评标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第二评标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项目技术部分:0318-2850399  郑新朝

2、项目商务部分:0318-2351896  吴春喜

3、传真:0318-2351896

4、邮箱:hbhszfcg@163.com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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