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计算机教室设备及数字化校园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计算机教室设备及数字化校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计算机教室设备及数字化校园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JJY2016-05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轶
项目联系电话:0431-85543166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地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联系方式:杨轶 0431-855431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 0431-82040102
代理机构地址: 皓月大路4068号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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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3.1 投标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并同时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信息系统高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供应商,具备所投标产品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证书(代理商须持有制造商授权的产品经销代理证明文件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6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皓月大路4068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制造厂商授权书。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到招标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招标条件
计算机教室设备及数字化校园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采购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应用控制网关、核心交换机、无线控制器、业务管控系统、48口千兆POE接入交换机、超高密AP 、统一计算节点、计算节点、管理服务器、虚拟化计算系统、云桌面系统、云存储、UPS、蓄电池、恒温恒湿机房专用空调、机房动力环境监控设备。
2.2 采购资金:人民币550万元;
2.3交货地点:长春高新慧谷学校;
2.4 交货期限:8月15日前;
2.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90%,留取10%质保金一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后
返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并同时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信息系统高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供应商,具备所投标产品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证书(代理商须持有制造商授权的产品经销代理证明文件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月26日至 2016年6月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_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制造厂商授权书。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到招标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7 日上午09 时,地点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6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联系人:杨轶
联系方式:0431-85543166
招标代理公司: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皓月大路4068号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0431-8204010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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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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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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