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程
公告发布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善财采确临【2016】476号确认书批准,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嘉善县公路管理段委托就2016年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XYJ2016008(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备注 |
1 | 2016年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程 | 1项 | 44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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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主要对嘉善县境内约147.4540公里公路(包括一、二、三级公路)及17座大桥进行专业养护,主要工程内容为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进行维修日常小修保养和修补其微损坏部分的作业,包括应急抢修和小额零星工程、公路用地范围内及边沟外绿化林内的白色污染清除、堆积物、杂物的清理及收集处理、公路里程碑、百米桩、界碑的刷新(2次/年),桥梁栏杆的刷白及油漆(1次/年)。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养护工程三类甲级和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养护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日期: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6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嘉善大道1-17号嘉景公寓1幢3楼;
报名联系人:俞鸿婷 联系电话:0573-8411099
标书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及投标人领取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1、报名表(网址:http://www.jszbw.com,下载嘉善县政府采购投标报名表);
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办理报名和领取标书者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如委托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投标送达、截止日期:2016年6月14日下午15:00分止,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概不受理。
八、投标地址:嘉善县白水塘路699号(嘉善县公路管理段)六楼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16年6月14日下午15:00分整,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
开标地址:嘉善县白水塘路699号(嘉善县公路管理段)六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整;
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收款人账户。
全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嘉善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晋阳路支行;
账号:33001637452053002085
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汇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形式。
十一、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嘉善县公路管理段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3-84200071
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鸿婷 联系电话及传真:0573-84211099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养护工程三类甲级和乙级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 务 要 求 |
| 承诺营运资金不小于50 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的,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县级及以上。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 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 单项合同价3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养护工程(包括小修保养或大修工程)。 |
注:
1. 应附:(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合同协议书复印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竣(交)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养护工程(标段)竣(交)工证书或报告,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公路养护工程的质量鉴定报告,如没有上述质量证明文件,可以是业主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合同协议书中未明确工程规模的,应进一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项目经理 | 1 | 1、担任过 公路养护工程(小修保养或大修工程) 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或未曾在)其他合同工期未到的项目上任职,若该项目已提前完工,应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近三年(自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1 | 负责公路养护工程安全生产工作2年以上,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C类证书)。 |
注:1.应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2.应附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项目经理类似项目要求见附录4资格要求。需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质量证明文件(由竣(交)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养护工程(标段)竣(交)工证书或报告,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公路养护工程的质量鉴定报告,如没有上述质量证明文件,可以是业主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业绩认定时间以质量证明文件为准。(原件备查)
项目经理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则还须提供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3. 应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期前半年内任何连续三个月由养老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缴费证明材料所示单位应是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4.目前在具体项目上任职,但该项目已提前完工,应附该项目发包人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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