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瓯飞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瓯飞围垦工程海堤迎潮面护面结构优化研究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瓯飞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瓯飞围垦工程海堤迎潮面护面结构优化研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0160525-355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
⑵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⑶投标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科研主体单位:①具有水利行业设计甲级(或围垦专业甲级)资质、水利行业咨询甲级资质,并具有类似研究工作经验的设计单位,
②或具有水利行业咨询甲级资质并具有类似研究工作经验的科研单位
③或具有类似研究工作经验的水利类本科院校或同时含水工与港工专业的综合类大学(综合类大学需提供含水工与港工专业的批复文件。)。“类似研究工作经验”,是指2012年1月1日(以成果报告验收日期为准)到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与围垦堤坝有关的研究业绩。类似研究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立项文件
②成果报告
③结题证明材料或成果报告的验收鉴定材料。2)现场施工主体: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2012年1月1日(以项目法人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签署的日期为准)到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2级及以上规模的海堤或防波堤施工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法人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若工程规模特征等无法认定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纸为依据。⑷项目负责人由科研主体单位承担,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类似研究工作经验。⑸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以科研主体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总家数不得多于2家。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6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14日,14:00。
七.投标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八.开标时间:2016年6月14日,14:00。
九.开标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80000.0
交付方式:支票/银行转帐/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杭州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401358327200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瑜
联系电话:057186587316,15268159983
传真:057186587317
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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