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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民政局中卫市2016年贫困失智老人智能手表(手环)云应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5 17: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夏世纪新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卫市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卫市2016年贫困失智老人智能手表(手环)云应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卫市2016年贫困失智老人智能手表(手环)云应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JXY(Z)-2016-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晓静

项目联系电话:0955-8897758 1346967958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卫市民政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路

联系方式:常力群 0955-7037186 134696586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世纪新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晓静 0955-8897758 13469679587

代理机构地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邵桥巷44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中卫市2016年贫困失智老人智能手表(手环)云应用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宁夏世纪新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民政局的委托,对中卫市2016年贫困失智老人智能手表(手环)云应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中卫市2016年贫困失智老人智能手表(手环)云应用采购项目

二、采购文件编号: SJXY(Z)-2016-016

三、采购单位:中卫市民政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世纪新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项目及概况:

    采购项目:中卫市2016年贫困失智老人智能手表(手环)云应用项目。

    采购内容:采购一批失智老人智能手表(手环),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资金来源及预算:财政资金,预算金额156.94万元。

七、供应商资格审查: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其经营范围内须包含相关业务。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提交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内的,验原件);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现场开标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以备资格审核(现场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报名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525日至2016531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宁夏世纪新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邵桥巷44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地址和递交截止时间

201661415 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送交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入指定账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者,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61415 时0分在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进行公开招标。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以上信息如有变更,将通过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请投标人关注。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人:常力群     0955-7037186    13469658677        

2、招标代理联系人:许晓静     0955-8897758    13469679587

十四、监督单位:中卫市监察局  0955-7067646     中卫市审计局  0955-7068660

十五、质疑投诉:中卫市财政局  0955-7067858

                                      

 

                                        宁夏世纪新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其经营范围内须包含相关业务。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提交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内的,验原件);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现场开标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以备资格审核(现场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6.9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5日 08:30 至 2016年05月3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世纪新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邵桥巷44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宁夏世纪新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邵桥巷44号)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4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4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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