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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热力总公司新建、改造、更新及大修热力站、一次网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6〕3032号)

作者: 发布于:2016-05-25 19: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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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新建、改造、更新及大修热力站、一次网项目第二批设备采购
采购编号: NMGTF-2016-503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第一标包进口阀门:

1、采购内容:
进口阀门
2、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②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进口阀门代理经销商;
③ 持有进口阀门制造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品牌授权(复印件加盖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公章);
④ 供应商应持有制造商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予的唯一授权文件证书,且须提供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中国工商登记证书或中国注册的等效文件;
⑤ 供应商应具有所投产品原产地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驻华代表处公章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公章);
⑥ 供应商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⑦ 供应商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银行信誉和财务状况;
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⑨ 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3、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盖供应商公章):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进口阀门制造商授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品牌授权(复印件加盖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公章)、制造商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予的唯一授权文件证书、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中国工商登记证书或中国注册的有效文件、所投产品原产地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驻华代表处公章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公章)。

第二标包国产阀门: 1、采购内容:
国产阀门
2、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②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阀门专业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经销商;
③ 供应商须出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厂商出具原件、代理商出具制造商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制造商红色公章);
④ 代理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代理证书及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单位报名);
⑤ 供应商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⑥ 供应商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银行信誉和财务状况;
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⑧ 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3、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盖供应商公章):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制造厂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代理经销商出具制造商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制造商红色公章)、代理商还需出具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证书及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第三标包直埋球阀和过滤网球阀:

1、采购内容:
直埋球阀和过滤网球阀
2、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②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直埋球阀和过滤网球阀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经销商;
③ 国外品牌产品制造商投标的应提供直埋球阀和过滤网球阀的中国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和国内独资分公司的中国工商登记证书或中国注册的有效文件原件以及品牌有效文件;
④ 国外品牌产品代理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出具的品牌授权书(原件),同时应具有制造商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原件(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单位报名),且须提供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中国工商登记证书或中国注册的有效文件(复印件加盖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公章),如在国内生产还应提供中国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国内独资分公司公章;
⑤ 国产品牌产品制造商投标的应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
⑥ 国产品牌产品代理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阀门制造厂商出具的品牌授权代理证书原件及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单位报名)以及制造厂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⑦ 供应商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⑧ 供应商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银行信誉和财务状况;
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⑩ 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盖供应商公章):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进口品牌制造商提供:中国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国内独资分公司的中国工商登记证书或中国注册的有效文件原件以及品牌有效文件。进口品牌国内代理经销商提供: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出具的品牌授权书(原件)、制造商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原件(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单位报名),且须提供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中国工商登记证书或中国注册的有效文件(复印件加盖驻华代表机构或国内独资分公司公章),如在国内生产还应提供中国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国内独资分公司公章。国产品牌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国产品牌代理经销商提供阀门制造厂商出具的品牌授权代理证书原件及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以及制造厂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报名开始时间: 2016年05月25日
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06月08日 17:00(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10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每标包500.00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6年06月14日 08: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06月14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06室
开标时间: 2016年06月14日 09:30
开标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06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友谊大街
采购人联系人: 刘媛
采购人联系方式: 59013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10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1716660052501052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建设银行包头鹿城支行
项目负责人: 高曼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981858、15354901928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0.00
B 0.00
C 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3257485 货物   1.0 金属硬密封焊接蝶阀DN400-1200
3257461 货物   1.0 法兰蝶阀、法兰球阀、闸阀、手动调节阀、焊接蝶阀、焊接球阀、旋启式止回阀
3262305 货物   1.0 直埋球阀DN150-400;过滤网球阀DN8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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