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嵩屿二期龙门吊用电及改造堆场电缆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5 20: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嵩屿二期龙门吊用电及改造堆场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嵩屿二期龙门吊用电及改造堆场电缆采购

项目编号:GW2016-164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31、22793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厦门港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0592-2279331、2279307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高低压电缆,1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电缆制造商的注册资金须≥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投标人须提供电缆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未能体现注册资本,则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在当地政府部门商事主体信息公示网站公示的主要信息(须含有注册资本数额)的网页截图打印页。3、投标电缆制造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该许可证应涵盖额定电压35kV电力电缆的生产许可。投标人须提供电缆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投标电缆制造商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5、投标电缆制造商须是国家电网公司(包括其网省公司)的合格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复印件。6、投标品牌电缆近三年(2013年1月1日以来),须至少具有5个且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0万元的电缆供货合同。投标人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7、投标人必须是投标电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其获得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原件或代理、经销的证明文件。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9、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5日 20:37 至 2016年06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须提供供应商的纳税人识别号。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