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2016年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会计师事务所机构选择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会计师事务所机构选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会计师事务所机构选择
项目编号:JLZX-2016-05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璠玙
项目联系电话:8499867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方式:靳立新851090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璠玙8499867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X-2016-0507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2016年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会计师事务所机构选择已由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现进行公开招标选择会计师事务所。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6年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会计师事务所机构选择
2.2项目位置:长春市朝阳区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服务项目结束止
2.4服务范围:2016年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
2.5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投标人须能满足本项目的服务要求,近年具有财务审计经验,并在人员组成结构、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投标人须出具有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1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612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联 系 人: 靳立新
联系电话: 8510906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蔡璠玙
电 话:8499867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6日 08:30 至 2016年06月0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12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1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