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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公安局出入境证件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5 16: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5月31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沧州市公安局出入境自助系统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53120020024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17-8815588
采购人:沧州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御河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2175898
代理机构:河北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金鼎领域商业A区103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815588
预算金额:6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3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5-25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5-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金鼎大厦西300米吉嘉汽车服务会所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金鼎大厦西300米吉嘉汽车服务会所二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具有与投标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经销商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4)要求该系统生产厂家提供国家公安部出具的承建全国普通和因公电子护照制作资格证明文件、电子护照系统软件提供国家版权局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生产厂家提供证明文件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经销商提供证明文件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5)要求该自助系统与原有系统实现无缝对接;(6)要求投标人在沧州市区设有服务机构(提供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公司注册地在沧州市区的除外)。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经销商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5、该系统生产厂家提供国家公安部出具的承建全国普通和因公电子护照制作资格证明文件、电子护照系统软件提供国家版权局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生产厂家提供证明文件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经销商提供证明文件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6、公司注册地在沧州市区以外的提供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以上所有资质原件报名现场核查,预审合格者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交招标公司备案。
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3831707819 沧州市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2021775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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