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社区矫正中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社区矫正中心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津县司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相结合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项目地点:延津县
2.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为913.03㎡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与自筹资金相结合,已落实
2.5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9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月 25 日至 2016年 5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套,图纸300元/套。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 9:30 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延津县司法局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3673527005
联 系 人:霍女士
电 话:0371-56788119
8、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