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税服务大厅办公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国家税务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地方税务局委托对信阳市浉河区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税服务大厅办公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信阳市浉河区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税服务大厅办公设备采购
二、招标编号:信浉财公开招标【2016】 016 号
三、招标范围:办公设备的采购,具体内容为清单内所含货物的供应、安装、调试、售后等内容。本次招标共分两个包,具体如下:
包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价 | 数量及主要参数 |
一包 | 电子设备(主要包括电脑、打印机等) | 73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包 | 办公家具 | 25.8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包: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和商
业信誉,有招标物品设备供货经验,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相应的技术及服务能力;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主要产品(电脑、打印机)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包: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3年以上相关产品生产经历的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满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 2016年 5月 25日至 2016年 5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12时,下午13分至17时,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六、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文件。一包若为代理商的还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二包还须出具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6 月 14 日 14 时 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九、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十、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文电如下:
招标人: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国家税务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地方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
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电话:18737693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