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警用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相关文件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的委托,拟对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警用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择优选定投标企业,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洛吉采2015-14号
2、招标项目: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警用装备项目
3、预算资金(一标段:51万元;二标段:20.9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合格标准,安装标准
6、供 货 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7、招标范围:吉利区公安局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警用装备的采购安装,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第二标段:警用装备采购)
9、项目地址: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内容的生产、安装和服务等方面的内容,第二标段投标人同时具备警用装备经营范围并提供省级公安部门出具的警用装备销售批复证明文件。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有经营实力,有足够的技术力量,能独立完成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工作;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4)第一标段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厂家3C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所投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证明;
(5)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主要产品应具有制造商出具的产品销售授权证书,其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指第一标段中的复印机、打印机及笔记本电脑和第二标段中的执法记录仪和防弹背心)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
(6)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须知:
1、报名必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注: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2、资格审查的方法:资格后审
3、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报两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 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洛阳市新区西苑桥南天汇中心1406室(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处)。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上午9:30分整。
2、递交地点:洛阳市新区西苑桥南天汇中心1406室(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和《洛阳市政府采购网》(luoyang.hngp.gov.cn)同时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
地 址:洛阳市吉利区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937953669
邮箱地址:13937953669@163.com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38804567
邮箱地址:13937901891@126.com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