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五头街更换路沿石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五头街更换路沿石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洛新政采购(2015)143号
2.2 建设地点:新安县境内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工 期:60日历天
2.5 项目起止:五头镇庙上村至五头镇政府门口
2.6 项目里程:道牙全长约10800米(单条道牙长约1800米,共需更换6条道牙)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 项目质保期:3年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同时不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持下述资料到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与洛钢路交叉口东宸家纺城1306室)报名。
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经理证(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必须出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报名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须验证原件提供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新安县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李先生 | 地 址: | 洛阳市龙门大道与洛钢路交叉口东宸家纺城1306室 |
电 话: | 13838827856 | 联系人: | 张女士 |
电 话: | 0379-63239777 | ||
2015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