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摄像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摄像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摄像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YZB-B1-2016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高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56918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新权路29号
联系方式:杨工 0591-833740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高 0591-8356918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交通路86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 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项目预算价 |
包1 | 摄像机 | 50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人民币玖拾柒万伍仟元整(¥975000)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且完整、有效的提供本章“10.1”条所规定材料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加投标。3.6 投标人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3.7具有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有注明复印无效的,则请将原件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8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须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报名成功后应打印报名成功的页面或标志,放在投标文件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3日 08:00 至 2016年05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转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3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3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