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回郭镇柏峪村民委员会巩义市回郭镇柏峪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回郭镇柏峪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巩义市回郭镇柏峪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在一次招标公告期限内报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巩义市回郭镇柏峪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HXZB20150423
2.3 建设地点:巩义市回郭镇柏峪村
2.4 招标内容:填平37米*63米*7米荒沟土方工程,排水工程,路面硬化,绿化带建设,健身器材安装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承诺),项目经理在报名时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进行现场核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项目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委托人)。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社保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查验以上资料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等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回郭镇柏峪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巩义市回郭镇柏峪村 | 地址:郑州市西三环与电厂南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4号楼D座七楼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人: 张先生、李女士 |
电 话:13503999018 | 电 话:0371-60992507 18638261215 |
2015 年 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