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州区检察院电脑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阜阳市颍州区检察院电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清单,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阜阳市颍州区检察院电脑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AHZCZB(2016)53
3、采购人: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检察院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
1、交货地点: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检察院。
2、采购内容及招标范围:笔记本电脑120套;台式电脑10套,具体参数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及采购清单。
3、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4、质量要求:合格
5、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没有被暂停业务,没有被责令停业;不在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处罚期内;没有被财产接管、冻结、破产;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同一生产厂家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以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且报价最低者为一个报价供应商计算。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六、本项目评标办法采取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七、招标资料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自即日起可在颍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gzhou.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颍州区招标采购代理处开标室(阜阳市东清路100号)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6 月15日9 时 30分,地点为阜阳市颍州区招标采购代理处开标室。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应当拒绝接受。
九、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ahzfcg.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颍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gzhou.gov.cn
颍州招标采购网http://zfcg.fyyzcz.gov.cn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常伟
电 话:18955886568
代理机构:安徽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满
电 话:0558-6687999/18555081992
监督单位:阜阳市颍州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8-2191602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