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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州市(石鼓、分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2 16:5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高州市财政局的委托,对2016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州市(石鼓、分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ZC15G03N1101

二、项目名称:2016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州市(石鼓、分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

三、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 

2、数    量:一项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4、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整体投标响应,不允许对服务的部分内容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证明: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证书;

4. 本项目须配备四名或四名以上的工程师;

5.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6月2日起至2015年6月18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证件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税务登记证副本;

3、与本项目相关工作人员的证件;

4、企业资质证书;

5、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文件(原件);

6、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1、5为原件,2、3、4、6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3日15:00  (北京时间) (受理投标文件时间14:30~15:0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油城八路17号金墩大厦7楼710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6月23日15:00 (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茂名市油城八路17号金墩大厦7楼710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http://www.mmzczb.com

 

代理机构联系人: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翁先生

电话:0668-2881299、2881799                 电   话:--

传真:0668-3333169                     

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金墩大厦17梯七楼710 室

邮编: 525000                               

开户名称: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银名苑分理处 

帐  号:44001690041059666888

 

 

茂名市众诚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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