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和龙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和龙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和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和龙市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和龙市人民法院
2、项目名称:和龙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3、招标编号:JLCS-2016-1001
4、采购预算资金:140万元
5、采购内容: DLP拼接屏(2*4)(需与全省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兼容、并运行稳定)、指挥中心平台、远程执行指挥等.(详见招标文件)
6、安装期限:全套设备应于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7、质保期要求:要求提供三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更换零部件等费用,应全部免费提供。
8、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完毕后支付全部货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投标单位需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原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需签字),上述资料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和龙市建设局门市房吉林省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按照包发售,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6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和龙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将不予接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龙市政府采购专栏》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和龙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宗绪涛、王伟
联系方式:13634431111 1598131880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创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8号新世纪鸿源大厦1号公寓2637室
联系人:孙刚
电 话: 0431-89859797
电子邮箱:2171319379@qq.com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