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市白沙园区永盛明渠工程(贾鲁河-杨桥干渠)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ZB23-160507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白沙园区永盛明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州市白沙园区永盛明渠工程(贾鲁河-杨桥干渠)监理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
2.3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永盛路南侧,范围桩号为:2+031-2+500,4+030-4+980(最终范围以实测为准)。
2.4 招标范围:郑州市白沙园区永盛明渠工程(贾鲁河-杨桥干渠)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工期要求:施工阶段及保修期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 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在监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活动;
3.4 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在建或已完成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类似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在建工程需提供甲方出具的在建证明),企业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不重复计算;
3.5项目总监业绩要求:项目总监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单项工程施工合同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类似水利工程监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项目总监业绩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均需显示项目总监姓名),企业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不重复计算;
3.6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郑州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为准);如投标人注册地在郑州市(含5市1县)以外的,须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7其他要求: 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企业2015年1月以来为项目总监、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在招标人负责建设的项目中,中标后被更换过或有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不得担任本合同的项目总监。投标文件中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应与报名审核时提交相关证书原件人员一致。
3.8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4.报名要求
4.1 报名注意事项
(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 “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出具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2015年1月以来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及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
(5)项目总监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企业2015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项目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6)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郑州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方为有效),内容涵盖企业、企业法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郑州市以外投标人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7)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条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4.当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5 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5月30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已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售价另行通知。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并接受郑东新区相关部门的处罚。
8.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 徐老师 郑老师
电 话:0371-63976573 0371-63976168
传 真:0371-63976221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