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广播电视台数字播出网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2 17:1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阜宁县广播电视台数字播出网项目采购
2、项目概况:阜宁县广播电视台数字播出网设计要求为全高清系统,新建三个频道的高清播出系统。招标内容包括各分包系统方案设计、设备硬件和软件的供应、系统集成和人员培训及维修保养,以确保系统能够稳定、可靠、优质、协调运行。采购预算为250万元。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广播电视台数字播出网项目采购,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文件。
本项目报价为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含设备、配件、辅助材料)供应、运输、保险费、采购保管、安装调试、软件开发、产品检验检测、操作人员培训、税收以及售后服务等费用以及货物安装调试验收时所需的耗材(如线缆、管道、桥架等)。
4、工期要求:合同签定后45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5、供货地点:阜宁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公司大厦室内指定楼层指定房间。
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质量保证期为三年。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2015年1月至 2015年3月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上述3个月养老保险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缴纳,且无欠费】;
3、必须承诺与现有的SobeyEnet HD非线性编辑网互联互通,实现菜单式文件化送播;
4、二级存储系统要求三年原厂现场服务,投标时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商(或其分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其他关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7、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2日 至2015年6月8日17时 (不含公休日、节假日)。
四、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592号)一楼服务大厅,联系人:朱杰,联系电话:0515-89791601。
五、招标文件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可同时提供电子标书,购买时请带一个未使用的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
特别提醒:
1、在本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期间,前三名中标候选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告期间未能提供的,作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处理。
2、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0515-89791601)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招标人,无故不参加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5日 15:00,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香港路592号)二楼开标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6月25日 15:00,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全部设备到达场地并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检验合格后,且中标(成交)供应商已全部履行合同义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及所有投标承诺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在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在设备(软件)无明显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
4、余款在项目验收合格三年后30个工作日内,在设备(软件)无明显质量问题的前提下,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招标人地址:阜宁新区香港路阜宁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公司大厦
联系人:于莹 联系电话:13770166236 E-Mail:y2uing@163.com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592号)一楼
联系人:孙建建 联系电话:0515-87292858,13914650638
邮编:224400 E-mail:kent9355@163.com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一五年六月二日
附件: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阜宁县广播电视台数字播出网项目采购”
投 标 的 函
致:阜宁县广播电视台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报名“阜宁县广播电视台数字播出网项目采购”(项目编号:FNCG【2015】28-1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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