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赵村镇人民政府洛宁县赵村镇陈宋社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150425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赵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洛宁县赵村镇陈宋社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洛宁县赵村镇陈宋社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1.2 招标编号:HXZB20150425
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项目概况:附属用房建筑面积53.13平方米、砖混一层;办公室建筑面积167.82平方米、砖混二层,水处理池、调节池以及室外部分工程。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 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一标段机电设备,二标段土建)
2.4 工 期:一标段:2个月。
二标段:2个月。
2.4 质 保 期:一年。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6 招标内容:本项目每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和合同履行能力。
3.2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3 须出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两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标段还须提供以下有效原件:
3.6 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7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8 须提供2013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200万元及以上本标段类似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至少3套(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二标段还须提供以下有效原件:
3.6 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7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8 须提供2013年01月01日以来项目经理完成过200万元及以上本标段类似(污水处理工程)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至少2套(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信息
4.1 报名时间:2015年06月02日至2015年06月0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与洛钢路交叉口东宸家纺城1306室)
4.3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一标段还须携带以下原件:投标人业绩
二标段还须携带以下原件:项目经理业绩和职称证
以上证件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报名合格者即可领取。
5.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大厅。
5.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5.5 图纸费及工程量清单:1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06月22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8.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与洛钢路交叉口东宸家纺城1306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9-63239777
招标人:洛宁县赵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592010567
洛宁县赵村镇人民政府
2015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