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收运设施项目地勘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5-24 16: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芒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收运设施项目地勘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MSCG(公)2016-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芒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收运设施项目地勘招标 己由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建城﹝2015﹞314号文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发改资环﹝2014﹞39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预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本项目招标人为 芒市宏城垃圾处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勘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 芒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收运设施项目地勘招标
地 点:芒市城区、风平镇和轩岗乡
总投资额:232100.00元
规 模:新建8座垃圾中转站、建设一座环卫停车场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1个标段
周 期:30日历天
勘察标准:执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勘察标准及规范,确保通过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 资质;拟派往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资格,并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投标申请人2013年至今完成类似业绩合同金额达到或超过20万元的至少3个业绩(类似业绩指地勘相关合同金额达到或超过20万元的项目),须附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成果材料为准);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地勘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30 时,下午 18 时至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中缅友谊馆二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须出示以下材料:(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2)单位介绍信;(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其中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须核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 元,售后不退。
4.4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6 月 24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开标室(中缅友谊馆二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相关费用及保证金
6.1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改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
6.2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投标保证金请于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汇、网上银行、支票、汇票、转账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阔时路支行
户名: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账号:135629064871
财务室联系电话:0692-2133786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芒市宏城垃圾处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芒市大街105号
邮 编: 678400
联系人:陈明
电 话:0692-2115734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德宏州芒市勇罕街20号
邮 编:678400
联系人:施磊
电 话: 18988212221 13987101679
2016 年 5 月 24 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