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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6-02 17:1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乡县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已由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阳市财政局、南阳市农业局以宛发改农经【2014】82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内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乡县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 内交建-GK2015-054
2.3项目概况:建设基本口粮田3959亩,其中新修坡改梯500亩,修复原有梯田3200亩;节水灌溉配套259亩;新修生产道路5公里。
2.4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共分二个标段,全部为施工标;
第一标段:新修梯田及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第二标段:修复梯田及生产道路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3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否则中标无效;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投标人2012年5月以来具有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工程指退耕还林、节水灌溉或生产道路建设项目);
3.6投标人在工程管理和施工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7报名时投标企业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如果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因故不能出具,可以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日至2015年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乡县滨河东路与大成桥交叉口东北角)进行报名;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4.3 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
4.4请项目经理本人和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报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社保证明材料;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合格证、身份证、社保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社保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报名期间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类似施工业绩(至少提供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相关证明、证件、业绩合同等报名时均须出示原件,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报名不予接受。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5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乡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南阳市内乡县范蠡大街338号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13838773389
招标代理: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建设东路与独山大道交叉口西300米
联 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716653905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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