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公安消防大队采购办公电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就办公电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YLZB【2016】013
二、招标项目:办公电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并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5月24日—2016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有效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4、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两份,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下午3:00,地点为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2、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拒绝接收。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安阳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安阳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人联系人:徐女士
采购人联系电话:1356903219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72-2159153
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